造成交通逃逸惩罚怎么处理?
我前几天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另一辆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特别担心会受到什么惩罚,想知道交通逃逸惩罚一般是怎么处理的,会不会很严重,我现在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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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交通事故的正常处理,还可能让受害者无法及时获得救助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尚不构成犯罪”通常是指事故情节相对较轻,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罚会更加严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如果你已经造成了交通逃逸,建议你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主动投案可以被认定为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同时,积极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争取得到他们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被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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