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会受到什么处罚?


在探讨车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应受的处罚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这是为了保障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如果车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会面临多方面的处罚。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也就是说,一旦被交警发现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车辆会被扣留,只有在按照规定投保了交强险之后,才能领回车辆,同时还要缴纳一笔相当于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两倍的罚款。 其次,在未投保交强险期间,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原本由交强险承担的赔偿责任将全部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这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往往数额较大。 此外,未投保交强险还可能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年检。在车辆年检时,交强险是必须提供的一项资料,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车辆将无法通过年检,从而不能合法上路行驶。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处罚和风险,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及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并按时续保,以确保车辆能够合法、安全地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