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会怎么判刑?
我是一名普通工人,辛辛苦苦工作,老板却恶意拖欠我们工资。我们找他多次协商都没用,听说这种情况老板可能会被判刑,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恶意拖欠工资是怎么判刑的,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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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工资,在法律上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或个人明明有能力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却故意不支付,达到一定的情形就会构成这个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里的“数额较大”,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及其家人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引发极端事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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