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我家里有人不小心涉及到生产、销售假药的事情了,现在一家人都很着急,不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想了解下法律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具体处罚规定,心里能有个底,也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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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是一种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且严格的处罚规定。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角度来看,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假药”,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不能起到正常治疗作用,甚至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药品。例如,成分与标注不符、变质的药品等都属于假药范畴。如果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是指假药导致他人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比如,患者服用假药后病情恶化,不得不进行手术治疗等。要是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因为假药导致患者死亡,犯罪者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刑事制裁。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也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该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这一系列的处罚措施,旨在从经济和生产经营资格等方面对违法者进行惩处,以起到威慑作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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