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我想了解一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比如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会有怎样不同的判罚,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
展开


招摇撞骗罪并不是“招摇诈骗罪”,这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招摇撞骗罪及其量刑标准。 招摇撞骗罪,通俗来讲,就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方面的,像骗取钱财;也可以是非物质方面的,比如骗取荣誉、职位、爱情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单位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招摇撞骗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刑罚有多种选择,具体适用哪种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来判断。比如,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可能会判处管制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稍重一些,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 要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什么是“情节严重”呢?通常包括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的;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例如,犯罪人长期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欺骗了大量的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不良影响,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如果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是因为人民警察代表着国家的执法力量,假冒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不仅会损害人民警察的形象,还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民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所以法律规定要加重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