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有对偷税漏税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里需要解释几个关键概念。“应纳税额”,就是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应该缴纳的税款金额。“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的司法解释和当地的经济情况来确定具体的标准。“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就是说,偷税漏税的时间越长,需要缴纳的滞纳金就越多。 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税收法规,依法纳税。一旦发现有偷税漏税的行为,不仅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可能面临高额的罚款,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不仅会给个人或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还会对个人的信誉和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