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诈骗罪有哪些问题?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跟人签了合同,对方收了钱后却好像不太对劲,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合同诈骗了。我想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和普通的合同纠纷区别在哪,还有怎么判断对方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从客体方面来说,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比如,正常的市场交易是遵循公平、诚信原则的,合同诈骗行为却破坏了这种秩序,让合同成为了不法分子骗取财物的手段。 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这里的虚构事实,就是指行为人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获取被害人信任。例如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等。 再者,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要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最后,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第224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以及合同的界定。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与经济活动有关,对方需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符合广义经济合同外形特征且有经济内容。像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协议合同以及行政合同通常不包含在内。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民事纠纷不同,前者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后者一般只是履行过程中的争议等情况。比如签合同时有欺诈行为,签完后也没有履行合同的积极表现,还把财物据为己有,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若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履行合同,且有积极沟通解决的态度,则更可能是民事纠纷。 相关概念: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骗取财物的犯罪。 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主观上意图将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虚构事实:编造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他人信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