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继承变更等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现在要办理继承变更手续,但是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不知道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会不会有什么潜在的风险或者容易出错的地方,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要点和注意事项。
展开 view-more
  • #房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产继承变更过程中,有诸多方面需要我们格外留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房产继承的方式。在我国,房产继承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这几种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来继承其房产。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例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而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在这几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其次,关于继承的份额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再者,办理房产继承变更手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遗嘱(如有)等材料。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但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此外,在房产继承变更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而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需要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出具书面声明,并进行公证。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房产继承变更涉及到众多的法律问题和手续办理,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办理过程中,如果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机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