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抵押公证与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不同?

我有一套房子要拿去抵押,在咨询过程中,有人提到房产抵押公证,有人建议做房产抵押登记。我就很疑惑,这两个到底有啥不一样啊?我该选择哪种方式来保障我的权益呢?想了解它们之间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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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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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公证和房产抵押登记是在房产抵押过程中常涉及的两个概念,它们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是概念不同。房产抵押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公证机构证明这份抵押合同是真实有效的。而房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屋抵押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房产上设定的抵押事项进行登记的行为。这是一种具有公示性的官方登记。 依据的法律也不同。房产抵押公证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该法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而房产抵押登记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民法典》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两者的效力也不一样。房产抵押公证主要起到证明抵押合同真实、合法的作用,但它并不能使抵押权设立。即使做了公证,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也不能就该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房产抵押登记是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后,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就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在办理的部门上也有差异。房产抵押公证一般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而房产抵押登记是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比如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从费用方面来看,房产抵押公证通常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公证费用,具体比例因地区和抵押物价值而异。而房产抵押登记的费用相对固定,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只是想证明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或者合同涉及境外因素等情况,可以选择办理房产抵押公证。但如果想要确保自己的抵押权合法有效,能够在债务人违约时实现优先受偿权,就必须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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