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养老保险要怎么处理?


当你从原单位离职后,养老保险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如果你很快找到了新的工作,那么新单位会按照规定,在入职后为你办理社保增员手续,接着为你缴纳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新单位有义务及时为你缴纳社保,保障你的养老保险权益不会中断。 其次是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要是你暂时没有找到新工作,或者打算自己创业等,你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自己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一般来说,你要承担原本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另外,如果暂时不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暂停缴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暂停缴纳期间虽然不会影响之前已经累计的缴费年限,但会导致缴费时间中断。当你后续有条件时,再继续缴纳即可。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如果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这在《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跨地区就业。如果你离职后到其他地区工作,那么就涉及到养老保险的转移问题。你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接续。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审核你的申请,符合条件的,会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这种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