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可以说什么理由?
我之前开车出了点小事故,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想想挺后怕的,万一被查出来就麻烦了。我想知道,如果真被发现我肇事逃逸了,我能说些什么理由来减轻点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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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通常很难用所谓的‘理由’来正当化。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而言,法律并不认可一些常见的所谓‘理由’。比如,说自己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事故,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车辆有明显碰撞痕迹、事故现场有较大动静等情况,很难被认定为‘不知道’。再如,称自己有紧急事情需要离开现场,这也不能成为肇事逃逸的合理理由,因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联系相关部门,而不是直接逃离。即使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并且,即使有看似合理的理由,也只是在量刑时可能会被适当考虑,但并不能免除逃逸行为本身的违法责任。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等待交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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