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里其他财产分割该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其他财产进行分割的书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原则,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离婚协议书以及它的作用。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书写,第一步要做的是详细列出这些其他财产。这里所说的其他财产,就是除了大家比较常见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之外的财产,像收藏品、知识产权收益、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公司股权等。在列出这些财产时,要尽可能地写清楚财产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等具体信息。比如,如果是收藏品,要写明是哪类收藏品,如邮票、字画等,以及数量和大致的市场价值;如果是理财产品,要写清楚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购买时间、到期时间等。 接下来就是明确分割方式。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后,一方获得财产,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另一种是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协议书中要明确写出具体的分割方式,例如‘男方获得某品牌手表一块,同时给予女方人民币XX元作为补偿’或者‘双方名下的某基金按照男方60%、女方40%的比例进行分割’。 此外,还需要注明财产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如果是实物财产,要写明何时、何地进行交付;如果是金钱补偿,要写清楚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支付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等。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说明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规范地书写离婚协议书中其他财产的分割内容,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 公司拖欠工资人在外地该怎么办?
- 因买卖产生债务可以写借条作证吗
- 酒驾吹气到82,验血会不会是醉驾?
- 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后多久开庭?
- 车撞到人后车主需要垫付住院费吗
- 能否通过法院起诉骚扰行为?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应向谁提出?
- 生产许可证注销后多久可以再申请?
- 刑满几年后能够开具无犯罪证明?
- 办理无犯罪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仅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不涉及其他方面该如何处理?
- 劳动法司法解释二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 医院用医保卡如何报销?
- 劳务公司的进项可以抵税吗?
- 违法已处理且过了一年怎么还显示在处理中?
- 主合同消灭时担保合同也会随之消灭吗?
- 顾客吃糕点硌碎牙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大家都在问
- 公司拖欠工资人在外地该怎么办?
- 因买卖产生债务可以写借条作证吗
- 酒驾吹气到82,验血会不会是醉驾?
- 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后多久开庭?
- 车撞到人后车主需要垫付住院费吗
- 能否通过法院起诉骚扰行为?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应向谁提出?
- 生产许可证注销后多久可以再申请?
- 刑满几年后能够开具无犯罪证明?
- 办理无犯罪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仅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不涉及其他方面该如何处理?
- 劳动法司法解释二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 医院用医保卡如何报销?
- 劳务公司的进项可以抵税吗?
- 违法已处理且过了一年怎么还显示在处理中?
- 主合同消灭时担保合同也会随之消灭吗?
- 顾客吃糕点硌碎牙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