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骑车撞人,公司需要负责吗?
我是一家公司老板,有个员工下班骑车撞了人,对方家属找到公司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公司要不要负责,员工下班之后的行为和公司还有关系吗?这方面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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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员工下班骑车撞人,公司通常不需要负责。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这里涉及到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区分。职务行为指的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指示进行的与工作相关的活动。而个人行为则是员工在工作之外,基于自身的意愿和需求所实施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就说明,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员工的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 员工下班骑车撞人,这个行为发生在下班之后,通常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范畴,而是员工的个人行为。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应该由员工个人对其侵权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员工虽然是在下班时间骑车,但却是在为公司执行临时的工作任务,比如为公司送一份紧急文件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职务行为,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另外,如果公司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比如为员工提供的交通工具存在安全隐患等,公司也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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