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遭受人身损害的理由有哪些?

我在医院接受治疗后,感觉身体状况不但没好转反而更差了,怀疑是医疗过程中遭受了人身损害,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在医疗方面,哪些情况可以算作遭受人身损害的理由,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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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过程中,人身损害指的是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时,身体受到了不应有的伤害。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能导致医疗人身损害的理由。 首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将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这就明显违反了正常的诊疗规范,给患者身体带来了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 其次是医疗差错。虽然医疗差错没有构成医疗事故那么严重的程度,但也会对患者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比如医生开错药,虽然可能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但也影响了患者的身体健康,延误了正确的治疗时机。 再者是医院的管理问题。依据相关的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医院有责任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如果医院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像地面湿滑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导致患者摔倒受伤,这就是由于医院管理不善引发的人身损害。 最后是医疗产品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比如患者使用了有缺陷的医疗器械,导致身体出现问题,这也属于医疗人身损害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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