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取保候审的理由有哪些?
我家里人因为涉嫌犯罪被抓了,我想帮他申请取保候审,但又担心不被批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哪些情况是会不予取保候审的呢?我好提前有个心理准备,看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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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七条也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比如犯罪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等情况。 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社会危险性,例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通常也不会被准予取保候审。这是因为取保候审的目的之一就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存在这些社会危险性,显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总之,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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