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链接案撤案的理由有哪些?


在专利链接案中,撤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已经提起的诉讼请求。撤案需要有合理合法的理由,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撤案理由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达成和解协议。当原告和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对于纠纷的解决达成了一致意见。比如,被告可能同意停止侵权行为,或者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赔偿,双方对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都达成了共识。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是证据不足。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发现自己所掌握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无法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或者违反相关专利规定的情况。例如,原告原本以为被告的产品侵犯了自己的专利,但经过进一步调查和专业鉴定,发现证据存在瑕疵或者不完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被告侵权。此时,原告可能会选择撤案。因为证据是诉讼中非常关键的因素,如果证据不足,原告很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再者是主体不适格。在专利链接案中,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原告发现自己并不具备提起该诉讼的主体资格,比如不是专利的合法持有人或者没有得到专利持有人的合法授权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即使继续诉讼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原告通常会选择撤案。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另外,发现误诉也是撤案的一个理由。有时候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可能由于对事实的了解不够准确或者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但在后续的调查和了解过程中,发现被告并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或者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专利侵权。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