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东不开门应该以什么理由报警呢?

我租了房东的房子,之前一直相安无事。但这次出门忘带钥匙了,联系房东让他帮忙开门,他却一直拖着不给开。我现在进不去屋,东西也拿不了,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可以以什么理由报警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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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房东不开门的情况时,可根据不同情形选择合适的报警理由。 首先,如果是因为忘带钥匙等正常情况,联系房东开门,房东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开门,导致你无法进入自己租赁的房屋,这种情况可能侵犯了你的居住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你租赁了房屋,就拥有在租赁期间合理使用该房屋的权利,房东拒绝开门的行为可能违反了这一规定,你可以以“侵犯居住权”为由报警,向警方说明你与房东的租赁关系、当前的情况以及你的诉求,让警方介入调解,促使房东开门。 其次,如果房东不开门的原因涉及到威胁你的人身安全,比如他声称要伤害你,或者有暴力倾向等,你可以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对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处罚措施。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你的人身安全。 另外,如果房东不开门还涉及到财物损失风险,比如屋内有重要物品可能因时间耽误受损等,你也可以向警方说明情况,请求协助。总之,报警时要清晰准确地向警方描述事情经过和你的诉求,以便警方能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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