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中,准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和债务承担。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认定标准。 首先来看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情况很好理解,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向银行贷款买房,在贷款合同上双方都签了字,那么这笔贷款显然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情况,举例来说,丈夫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了一笔钱,妻子知道后表示认可这笔借款,那么这笔债务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家庭医疗费用等。这些债务虽然可能只有一方去借,但因为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以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丈夫以个人名义借了一大笔钱用于投资公司,但并没有和妻子商量,且这笔钱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 接下来谈谈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在结婚前为了购买个人房产而向银行贷款,这笔债务就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夫妻一方因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因为这些行为是违法且违背公序良俗的,不能让另一方来承担这种不合理的债务。 还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也认定为个人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自己开了一家小店,借了钱用于开店,但小店的收入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借款就是个人债务。 总之,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时,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