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前退款,受贿罪还成立吗?
我之前收了别人一笔钱,心里一直不安。现在还没立案,我就把钱退给对方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受贿罪还算成立吗?心里很忐忑,不知道之后会面临怎样的结果,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要判断立案前退款后受贿罪是否成立,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接受别人的好处,还帮别人办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从法律条文来看,受贿罪的构成核心在于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利的行为,而不是是否退还财物。 当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他人财物,同时又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受贿罪其实就已经成立了。立案前退款这一行为,通常是在犯罪已经完成之后发生的。它可能反映出犯罪人有一定的悔悟表现,但并不能改变犯罪行为已经发生的事实。 不过,立案前退款这一情节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作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但这里强调的是“及时”。如果是因为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所以,如果在收受贿赂后,是出于内心悔悟等原因及时退款,可能在认定上会有不同的考量;但如果是因为害怕被发现而退款,一般还是会认定受贿罪成立。不过,退款情节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立案前退款这种情节,有可能会被认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从而从轻处罚。总之,立案前退款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与否的判定,但会对量刑有影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