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瘫工伤如何进行赔偿?


截瘫工伤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赔偿的前提是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说,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如果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者可自行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赔偿项目和依据如下: 一是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这就是说,因治疗截瘫工伤产生的合理医疗、康复花费都能得到报销。 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同样依据上述法律条文,这笔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为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若因治疗需要到外地就医,相应的交通、食宿费用也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 四是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比如截瘫患者可能需要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符合规定的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是生活护理费。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不能自理,按照规定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生活护理费。 六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并且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将由单位承担。具体的赔偿要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等情况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