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拒收判决书能否视为送达?

我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法院判下来了给我送达判决书,我不太满意这个判决结果就不想签收。我就想问问,我拒收判决书的话,在法律上能不能算已经送达给我了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流程,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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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决书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拒收判决书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视为送达的。送达是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将诉讼文书交付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这一程序十分重要,它能保证当事人及时知晓诉讼文书的内容,保障其诉讼权利和义务的行使与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种送达方式被称为留置送达。 也就是说,当你拒收判决书时,法院并不会因为你的拒收而无法完成送达程序。法院可以通过法定的留置送达方式,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将判决书视为已经送达给你。一旦视为送达,判决书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比如,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你没有上诉,判决书就会生效,你就需要按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所以,拒收判决书并不能逃避法律责任和义务。相反,积极面对判决结果,通过合法的途径如上诉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更恰当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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