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审查起诉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涉及一个案子,检察院在进行审查起诉。我不太清楚这个审查起诉期限能不能移动,如果可以移动,又有哪些规定和限制呢?我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法律内容,好心里有个底。
展开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而移动审查起诉期限,实际上就是对审查起诉的时间进行延长或者重新计算等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这里明确了正常情况下审查起诉的基本期限以及可延长的情况。 另外,该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就说明了在补充侦查的情况下,审查起诉期限会重新计算,这也是一种移动审查起诉期限的情形。 也就是说,审查起诉期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复杂案件情形时可以延长一定时间;如果遇到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期限会重新计算。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检察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对案件进行全面、准确的审查,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