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如何规定的?


外购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规定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企业资产的计量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外购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买价款是指企业为购买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直接对价。比如,企业购买一台设备,设备的标价就是购买价款的一部分。不过,有时候企业可能会享受到一些折扣,那么入账价值应该按照扣除折扣后的金额计算。 相关税费方面,这里的税费包括关税等,但是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进口设备为例,企业需要缴纳的关税就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而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就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这些费用是为了让固定资产能够正常投入使用而发生的必要支出。比如,企业购买的设备需要运输到企业所在地,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设备需要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过程中支付给专业人员的费用等,都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例如,企业一次性购买了生产线中的多个设备,这些设备没有单独标价,那么就需要根据每个设备的公允价值占总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购买总成本,确定每个设备的入账价值。 此外,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简单来说,如果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是分期付款,并且付款期限较长,就需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按照购买价款的现值来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