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形式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订立合同的方式。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合同形式主要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书面合同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据可查,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书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能清晰地证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许多重要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法律都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这些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采用书面形式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合同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在菜市场买菜、在小卖部买日用品等。这种合同形式简便易行,能迅速达成交易。然而,它也有明显的缺点,就是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一旦双方对合同内容有争议,往往很难证明合同的具体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对于一些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或者重要的交易,一般不建议采用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主要指行为默示形式,即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合同成立。比如,在自动售货机上投币购物,投币行为就被视为发出要约,机器吐出商品则被视为承诺,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这种合同形式在特定的交易场景中具有便利性,但适用范围相对较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