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与会计之间有哪些关系?


出纳和会计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两个重要的岗位,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在法律规定上也有相应的职责界定。 首先,从工作联系来看,出纳主要负责企业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简单来说,就是和钱的进出打交道。而会计则主要负责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和监督,编制财务报表,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依据。两者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出纳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最终都要记录到会计的账务系统中。例如,出纳收到一笔客户的货款,将款项存入银行后,要把相关的单据交给会计,会计据此进行账务处理,记录收入和银行存款的增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了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就从法律层面上规定了出纳和会计岗位的分离和相互制约。出纳和会计岗位分离,是为了防止一个人同时掌握资金的收付和账务的处理,从而减少财务舞弊的可能性。例如,如果出纳人员同时负责登记收入和支出账目,就有可能通过篡改账目来掩盖自己挪用资金的行为。 从相互制约的角度来看,会计对出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出纳的每一笔收支业务都需要有相应的凭证,会计会对这些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只有经过会计审核无误的凭证,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反之,出纳也可以对会计的工作进行一定的监督。比如,当会计编制的财务报表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数据时,出纳可以根据自己的记录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此外,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流程中,出纳和会计需要密切配合。例如,在编制月度财务报表时,出纳要及时提供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余额等信息,会计则根据这些信息以及其他业务数据进行报表的编制。两者的工作都需要遵循严格的财务制度和流程,以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总之,出纳与会计之间既有紧密的工作联系,又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企业财务管理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明确出纳和会计的职责,加强岗位之间的协作与监督,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