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探望权与监护权的联系是什么?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对方,我有探望权,但对方总以我没有监护权为由阻拦我见孩子。我不太清楚探望权和监护权到底有啥联系,想知道在法律上它们之间是怎么关联的,我能不能依据这种联系争取正常行使探望权。
展开 view-more
  • #探望监护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理解探望权与监护权的联系,首先要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含义。探望权,也叫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依法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打个比方,夫妻离婚后,孩子跟着母亲生活,父亲就有权利在一定时间和方式下看望孩子,这就是探望权的体现。而监护权则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比如,父母要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保护孩子的财产安全等,这就是在行使监护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明确了探望权的合法性。同时,根据《民法典》关于监护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探望权与监护权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两者的目的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监护权的行使是为了给孩子提供全面的生活保障和教育引导,而探望权的行使则是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能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给予孩子情感上的关爱和支持。比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通过探望孩子,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在精神上给予鼓励,这和监护权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目的是相符的。 另一方面,监护权的行使状况会影响探望权的行使。如果拥有监护权的一方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比如对孩子有虐待、忽视等行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监护权,同时也能更好地行使探望权。反之,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出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拥有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 然而,两者也存在区别。监护权包含了对孩子人身和财产的全面管理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而探望权主要侧重于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和短期相处。不能因为一方没有直接的监护权,就剥夺其探望权;同样,也不能因为一方有探望权,就认为其可以随意干涉拥有监护权一方对孩子的正常抚养和教育。总之,在实际生活中,应该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探望权与监护权的关系,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