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婚姻自主权该如何救济?


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公民的婚姻自主权。 当婚姻自主权受到侵犯时,有多种救济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适用于侵权行为情节相对较轻,且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存在一定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情况。例如,在一些家庭中,父母出于传统观念或其他原因,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此时,子女可以与父母进行沟通,向他们解释法律规定,说明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争取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对侵犯婚姻自主权的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和便捷性,能够在不破坏双方关系的前提下解决问题。 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侵犯婚姻自主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此外,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通过法律途径,能够更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婚姻自主权。 总之,当婚姻自主权受到侵犯时,公民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济措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也应当加强对婚姻自主权的宣传和保护,营造尊重婚姻自由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