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婚会存在哪些财产问题?


离婚后复婚的财产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界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所拥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离婚后复婚的情况,离婚时分割好的财产在复婚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就是说,之前离婚分割到各自名下的财产,在复婚之后仍然是各自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复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离婚时房产判给了一方,那么复婚之后该房产依然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复婚之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则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处理。比如,夫妻双方在复婚期间共同劳动获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或者共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这些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复婚之后对财产的归属有特别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来明确财产的归属,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总之,离婚后复婚的财产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界定和处理。如果涉及到较为复杂的财产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