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再婚后有结婚证算重婚吗?
我之前和一个人生活但没领结婚证,现在和另一个人领了结婚证,不知道我这种情况算不算重婚,心里一直很担心,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到底是不是重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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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重婚的概念。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说的“有配偶”,就是指已经在法律上和他人建立了婚姻关系。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确立是以进行结婚登记为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如果你之前没有和对方领取结婚证,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你和之前的对象并没有建立婚姻关系,不属于有配偶的状态。之后你和其他人领取了结婚证,这是合法的婚姻行为,并不构成重婚。 不过,如果之前虽然没领结婚证,但你们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周围人也认为你们是夫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也被视为婚姻关系。若存在这种事实婚姻,之后又和他人领取结婚证,那就可能构成重婚了。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领证共同生活就不算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之后领证结婚也就不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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