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结婚一年多离婚是否还需要退还彩礼?
我是二婚,和现在的伴侣结婚一年多了,现在打算离婚。结婚时对方给了彩礼,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把彩礼退还给对方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二婚结婚一年多离婚是否退还彩礼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彩礼的概念。彩礼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由男方送给女方的聘金、聘礼等财物,是一种具有民间习俗性质的行为。 关于彩礼退还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有明确规定。该规定指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二婚结婚一年多离婚的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形来判断。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通常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比如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一年多,说明彩礼给付的目的已经达成,这种情况下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然而,如果存在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即便结婚一年多,离婚时给付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同时,要求退还彩礼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存在这些法定情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