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将非营运车辆租给客户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当租赁公司将非营运车辆租给客户,而后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处理和明确责任。 首先,我们来看看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判断事故中双方或多方的责任比例。 接着,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租赁公司将非营运车辆出租这种情况下,如果租赁公司明知车辆是非营运性质,却将其用于营运出租,那么租赁公司就存在过错。在这种过错与事故损害有因果关系时,租赁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来说说保险理赔方面。一般非营运车辆的保险条款是不涵盖营运出租情况的。如果租赁公司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车辆用于出租,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绝理赔。不过,如果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租到非营运车辆,客户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沟通,看能否争取一定的赔偿。若保险公司拒绝,客户和租赁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因为租赁公司出租非营运车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行政管理规定,还可能面临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可能会被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定金额的,也会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