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在遇到租房押金纠纷时,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及相关部门: 首先,可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者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这些部门能够对租赁双方进行协调和指导,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例如,在一些城市,如果房东无故扣押租客押金,租客向当地住建委反映后,住建委工作人员会联系双方了解情况,推动问题解决。 其次,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可以凭借自身的调解经验和对当地情况的了解,帮助双方分析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通过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 - 仲裁:前提是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了书面仲裁协议。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等特点,由专业的仲裁员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决。例如,若合同中约定了由某仲裁机构仲裁,一方违反约定扣押金,另一方就可以向该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诉讼:若没有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标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例如,租客认为房东扣押金不合理,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如租赁合同、押金支付凭证、房屋状况等,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