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免征房产税有哪些有关问题?


在我国,房产税是对房产所有者或使用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于出租房是否免征房产税,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房产税的基本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般情况下,出租房产是需要按照租金收入来计算缴纳房产税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免征房产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规定,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也就是说,如果是经营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其租金收入就可以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另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而不是免征。这体现了国家对住房租赁市场的一种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为个人提供居住用房。 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虽然不是免征,但税率相对较低,也是一种政策上的优惠。 如果符合免征房产税的条件,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公租房的建设或筹集的批准文件、租赁合同等,以证明其符合免征的条件。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免征房产税的政策。 总之,出租房免征房产税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纳税人需要准确了解相关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操作,以确保合法合规地享受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