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报案时效是多久?
我孩子前段时间遭遇了猥亵,当时没反应过来,最近才告诉我。我现在想去报案,不知道有没有过时间限制,想了解下猥亵儿童报案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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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报案时效涉及到刑事诉讼中的追诉时效问题。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猥亵儿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也就是说,如果猥亵儿童的行为,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五年;如果是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追诉时效则是十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当发现猥亵儿童的情况后,应尽快报案,这样有利于及时收集证据,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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