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办理协议离婚时,对申请人有以下多方面要求: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这意味着两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确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只有合法登记的夫妻才符合申请协议离婚的基本前提。 其次,申请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和意义。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协议离婚中,双方需要对离婚的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也难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者,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都自愿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这种意愿是真实、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这是协议离婚的核心要素之一,如果一方并非真正自愿离婚,那么协议离婚的申请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双方还需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子女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财产分割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进行分配;债务处理要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在这些方面达成一致,才具备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最后,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总之,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在婚姻关系、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意愿、协商事项以及手续材料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只有全部符合这些要求,才能顺利办理协议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