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有什么要求吗?


公司宣布破产并不是随意为之,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和遵循法定的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解释,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没钱还到期的债,没办法再正常经营下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就明确了公司破产的两个重要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意味着公司对于已经到了还款期限的债务,没有能力进行偿还。比如,公司和供应商约定了某个日期支付货款,到了这个日期公司却拿不出钱来支付,这就属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第二个条件包含两种情形,一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加起来都不够偿还所有的债务。比如公司的资产只有 100 万元,但是债务却有 200 万元,这种情况下就满足该情形。二是“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即使公司的资产从账面上看可能够偿还债务,但是实际上无法变现用于偿债,或者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筹集资金来偿债,也可以认定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此外,公司要宣布破产,还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只有当公司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法院审理裁定后,才能正式宣布破产。所以,公司宣布破产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