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是多少年,到期后怎么办?
我买了套商品房,听说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我想知道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是多少年啊?要是到期了可咋办,会把我的房子收走吗?我特别担心这个事儿,希望能有个明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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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大家在购房等涉及房地产交易时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以及到期后的处理办法。 首先,关于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最高是多少年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可达七十年。这里的七十年,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并不是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开始算。例如,开发商在2000年取得了某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证,那么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到2070年止。即使购房者在2020年购买了该地块上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也是按照从2000年开始计算的七十年期限来确定。 接下来,谈谈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给广大住宅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不用担心居住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会被收回。自动续期意味着业主不需要主动提出续期申请,在期限届满时,土地使用权会自动延续。不过,对于续期费用的问题,目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从立法的趋势和保障公民居住权益的角度来看,未来在制定续期费用相关规定时,会充分考虑广大业主的利益和承受能力。 综上所述,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七十年,到期后自动续期。虽然目前续期费用的具体规定尚未明确,但法律已经为住宅业主的居住权益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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