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辞职,在职做好的东西提成不给怎么办?
我准备辞职了,之前在职的时候做了一些工作成果,按照公司规定是有提成的。可现在公司说不给我提成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也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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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明确,提成通常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经济回报,提成作为基于劳动者工作业绩额外给予的奖励性报酬,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工资,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包括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提成等各项劳动收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你遇到公司不给提成的情况,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比如劳动合同,它里面可能会明确约定提成的计算方式、支付条件等内容;还有与提成相关的业务合同、销售业绩报表、工作成果文件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完成了相应的工作并达到了获得提成的标准;另外,聊天记录、邮件等能证明公司承诺给予提成或者认可你提成金额的资料也很重要。 收集好证据后,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向公司说明你应得提成的依据和理由,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克扣提成等违法行为,他们可以依法进行处理。你也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常见方式,仲裁机构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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