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快工按劳动法应该扣多少钱?
我因为家里突然有急事,必须马上辞职回家处理。但公司说辞快工要扣钱,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规定,辞快工的话公司应该扣我多少钱呢?我很担心公司乱扣钱,所以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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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辞快工”这个概念。辞快工通常指的是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辞快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里说的赔偿责任并不等同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扣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扣钱要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劳动者的辞快工行为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二是要有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而且扣除的金额是有限制的,不是想扣多少就扣多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辞快工行为造成了经济损失,或者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赔偿事宜,就不能随意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扣钱,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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