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急辞劳动法是怎么处理的?
我是一名员工,因为家里突然有急事需要马上离职。但我不清楚按照劳动法,急辞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我会不会要承担什么责任,工资又会怎么算,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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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急辞在劳动法中的处理,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急辞也就是员工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解除权,但前提是要遵守相应的程序。 如果员工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急辞,从法律角度看,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损失,可能包括因岗位空缺导致的生产经营受影响、临时招聘替代人员的费用等。 不过,即便员工急辞,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员工虽然急辞存在一定过错,但只要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所以,员工急辞时,如果给单位造成了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单位也必须正常支付员工工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员工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急辞时,尽量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以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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