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半年多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半年多了,最近打算辞职。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能不能得到赔偿,也不知道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在公司上班半年多辞职到底有没有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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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半年多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这是因为员工主动选择结束劳动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赋予员工因此获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主动辞职只要按照这个程序来,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然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导致员工辞职,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这可能包括工作环境不安全、缺乏必要的劳动工具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此类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公司上班半年多,符合获得经济补偿条件的话,一般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比如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等情况;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员工因此辞职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之,员工辞职是否能获得赔偿,关键在于辞职的原因。如果是自身原因主动辞职,通常没有赔偿;若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导致辞职,就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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