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刑事责任该如何承担?
我不小心拿到了一些假币,后来才发现。现在担心如果被发现持有这些假币,会面临怎样的刑事责任。想了解一下,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话,刑事责任到底是怎么承担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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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两个罪名的概念。持有和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持有假币罪,则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这两个罪名既遂的刑事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有明确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是有一定标准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判断行为人持有或使用假币的数额,以及其行为的情节等因素,来准确适用法律条款,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发现自己持有假币,正确的做法是及时上缴给银行或公安机关,而不能继续持有或使用,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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