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质量问题返修责任该如何承担?


在讨论精装房质量问题返修责任的承担之前,我们首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精装房,简单来说,就是开发商在交房时已经完成了房屋内部装修,购房者可以直接入住或者进行少量软装布置的房屋。而返修责任,指的是当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时,由谁来负责对这些问题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精装房交易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包含了装修部分,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质量合格的精装房。所以当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时,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来看,购房者首先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返修责任。 另外,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施工单位可能就是负责精装房装修的装修公司。开发商在承担了对购房者的返修责任后,如果确定是装修公司的施工问题导致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可以依据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要求装修公司承担相应的返修责任和赔偿损失。 如果是建筑材料的质量问题导致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开发商、装修公司,在承担了返修责任后,如果确定是建筑材料的质量问题,他们都有权向材料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进行追偿。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发现精装房质量问题后,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质量异议,并要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返修。如果开发商推诿责任,购房者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质量问题的证据,然后向消费者协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精装房质量问题返修责任承担上,购房者首先找开发商,开发商再根据具体情况向装修公司、材料供应商等进行追偿,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