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再审的案件,原判决是否仍须执行?
我有个官司,法院判我输了,我申请再审后法院决定再审了。可现在对方还要求我按照原判决执行,我就想问问,法院都决定再审了,这原判决还需要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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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中,原判决是否仍须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再审的概念。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它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保证司法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当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时,会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是因为既然案件进入了再审程序,就说明原判决可能存在错误,为了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暂时停止原判决的执行。例如,在一些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中,如果原判决要求一方当事人立即支付大额款项,而案件再审后可能会改判,那么在再审期间继续执行原判决,可能会使该当事人面临财产损失且难以挽回。 然而,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考虑到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生存权益,如果中止执行可能会导致权利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所以可以不中止执行。比如,一位老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即使法院决定再审,在再审期间也可能不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以保证老人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原判决原则上会中止执行,但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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