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
我现在正在服刑,不知道自己在服刑期间还有没有选举权。平时也不太懂这些法律知识,就想问问,在服刑的时候还能不能和正常人一样,拥有选举权去选举自己 认可的代表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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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它赋予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表达政治意愿的机会。在我国,关于服刑期间是否拥有选举权,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表明,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就具备选举权的基本条件。
对于服刑人员而言,如果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他们在服刑期间仍然享有选举权。即使在服刑期间,他们也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选举权。比如在一些服刑场所,会根据相关规定组织服刑人员参加选举活动,通过特定的投票方式来行使选举权。
然而,如果服刑人员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内,他们就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通常会在判决中明确规定剥夺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服刑人员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都将被依法限制。
综上所述,服刑人员是否有选举权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是否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了合理的区分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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