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申请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行政复议中,申请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申请人的权利 **1. 申请复议权**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这是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基础权利,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就可以通过这一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委托代理权**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这意味着如果申请人觉得自己处理行政复议的相关事务有困难,可以委托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士,如律师,来帮助自己进行复议。 **3. 查阅权**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这一权利使得申请人能够更好地了解被申请人的理由和依据,从而更有针对性地进行申辩。 **4. 撤回申请权**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不过申请人需要谨慎行使这一权利,一旦撤回,可能就失去了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机会。 **5. 申请停止执行权**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或者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这一权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申请人在复议期间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进一步侵害。 **6. 获得赔偿权**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 申请人的义务 **1. 如实申请义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如实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如果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可能会影响行政复议的正常进行,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遵守复议秩序义务**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应当遵守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秩序,不得妨碍行政复议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例如,要按时参加复议听证,遵守听证纪律等。 **3. 履行复议决定义务** 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果对复议决定没有异议,就应当履行复议决定。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将由有关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总之,了解行政复议中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利用行政复议这一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保证行政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