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大家按比例拥有同一个东西,并且按这个比例来享受好处和承担责任。 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依照份额享有所有权。比如你和朋友按份共有一套房子,你占 60%的份额,那么你对这套房子 60%的部分享有所有权。这意味着你可以按照自己的份额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就收益权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其享有的共有财产的份额。如果房子出租,租金收益你就可以按照 60%的比例来获得。其次,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也就是说,当某个按份共有人要转让他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相同的价格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资格。 按份共有人承担的义务也有不少。对于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份共有人有按其份额负担的义务。《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比如房子需要维修,产生了维修费用,那么你就要按照 60%的比例来承担这笔费用。如果因为房子产生了债务纠纷,对外你们可能要一起承担责任,但在你们内部,则按份额来分担。 此外,按份共有人在行使权利时也不能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要合理使用共有财产,不能因为自己的行为给其他共有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对共有物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时,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大多数共有人的意愿能够得到体现。总之,按份共有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按份共有人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