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押金设定多少才合法?
我最近租了套房子,房东要收我三个月房租作为押金。我感觉这押金有点多,不太合理,但又不知道法律对于租赁合同的押金数额有没有规定。所以想问问,在租赁合同里,押金设定多少才是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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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关于押金数额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要明确押金的概念。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以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租赁合同中押金的具体数额作出强制性规定。这意味着,在租赁合同里,押金数额通常是由租赁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来确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所以,只要是租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押金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那么这个约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虽然法律没有限制押金数额,但如果押金数额过高,导致显失公平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寻求法律救济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房东利用租客急于租房的心理,要求收取过高的押金,租客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来说,在市场交易习惯中,房屋租赁的押金大多为一个月或两个月的租金,这也可以作为我们判断押金是否合理的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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