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地块收储如何补偿?
我家这边的地块要被收储拆迁了,但是我不知道会按照什么标准来补偿。我想了解下拆迁地块收储补偿都包含哪些方面,是怎么计算补偿金额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们被拆迁人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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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地块收储补偿是指在土地收储过程中,对被拆迁人的相关权益进行合理经济补偿的行为。土地收储通常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城市建设等目的,对土地进行储备和开发利用。 在我国,拆迁地块收储补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是征收经营性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同时,在集体土地征收方面,《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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