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破产国企职工权益是否有保障?


在国企改制破产过程中,职工的权益是有切实保障的。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详细阐述。 首先,从工资和补偿金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意味着职工的工资和相关补偿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处于优先地位。例如,企业破产时,职工之前未发放的工资会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同时职工还能按照工作年限等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社会保险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国企改制破产时,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并不会因此中断。企业需要按照规定为职工补缴之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职工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权益。比如,职工在改制破产后,依然可以凭借缴纳的社保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报销等。 再者,在职工安置方面。政府和企业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安置政策,帮助职工重新就业或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对于有再就业能力的职工,企业会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还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改制破产国企的职工。 最后,为了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法律还赋予了职工参与企业改制破产过程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破产重整等原因裁员时,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职工可以通过工会等组织,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参与企业改制破产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总之,改制破产国企职工的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职工在遇到企业改制破产情况时,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如果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等寻求帮助,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





